太平財險昆明市城東支公司被罰10萬元: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
11月29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云南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昆明市城東支公司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云南監管局罰款10萬元。
錢思成(時任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個人業務部副經理(主持工作))因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被警告并處罰款4萬元。
劉霞 (時任太平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昆明市城東支公司經理)對太平財險保險有限公司昆明城東支公司“未按照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費率”事項負有責任,被警告并處罰款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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