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發信息(000070)投資者索賠案已獲法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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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1日,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代理的特發信息(000070)投資者索賠案已獲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開庭安排,同步還在繼續推進后續案件的立案工作,還在繼續接受其他投資者的索賠委托。(許峰律師專欄)
2024年7月8日,特發信息公告收到證監會深圳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2015年11月4日,特發東智完成股權變更,成為特發信息全資子公司,自2015年11月30日起,特發信息將特發東智納入合并報表范圍。
經查,特發東智為完成業績承諾,通過跨期調節營業成本、虛構業務等方式,虛增收入、虛增或虛減營業成本和利潤。具體違法事實如下:
一、2015年至2019年,特發東智通過少計或延遲入賬客售料采購款、跨期調節營業成本的方式虛減或虛增營業成本。其中2015年至2018年分別虛減營業成本1,039.33萬元、9,173.46萬元、5,624.61萬元、1,162.92萬元,2019年虛增營業成本6,494.77萬元。
二、2019年,特發東智通過偽造采購訂單和相關物流單據等方式,虛構與深圳市友華通信技術有限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終端有限公司銷售業務,虛增營業收入32,755.30萬元、營業成本28,368.59萬元,虛增利潤總額4,386.71萬元。
特發東智上述行為導致特發信息2015年度至2018年度利潤總額分別虛增1,039.33萬元、9,173.46萬元、5,624.61萬元、1,162.92萬元,2019年度利潤總額虛減2,108.06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比例分別為8.17%、34.74%、16.58%、3.29%、5.33%。特發信息披露的2015年至2019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律師認為,2016年4月26日到2023年5月8日之間買入特發信息股票,并在2023年5月8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股票的投資者,目前還可發起索賠,最終索賠條件最終法院認定。(特發信息維權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立場。許峰律師,2008年起律師執業,執業服務范圍涉及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證券欺詐領域索賠代理。十幾年來已代理近兩百只股票的投資者勝訴或調解獲賠,同期還在代理訴訟時效內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賠案件,部分也已有勝訴以及調解獲賠先例。執業證號: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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